云梦秦简《金布律》规定: “官府受钱者,千钱一备,以丞、令印印。”算赋征课由官吏按照人头,持畚箕逐户收敛,每一千钱为一个征收单位,交由官府封存。秦朝的“头会箕赋,输于少府”。这项收入算作最高统治者的私藏。
其他赋税:秦朝有关市之征、山泽之税,包括诸如关税、市租、酒税等商业税,盐、铁等特产税和以私营手工业为征课对象的工税等。
春秋以来,个体工商业迅速发展,行商坐贾贸易于市场。国家开始对商品买卖征收营业税、通关税,这就是关市之征。当时各国有关卡、市场则必有官吏主其政,关市之征成为“常征”。关税、市租等也逐渐成为国家财政的一个重要来源。
许多文献记载表明,秦国的商业相当发达,咸阳及许多大城市都有政府设置的商品集散地,因而“市张列肆”,店铺林立,市场繁荣。
《辛氏三秦记》记载了这样一则传说: “秦始皇作地市,与生死人交易。令云: ‘生人不得欺死者物。’市吏告始皇云: ‘死者陵生人,生人走入市门,斩断马脊。’故俗云,秦地市有断马。”这个传说显然是杜撰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