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“学生参与型”经济法授课方式建设
1.小组讨论
小组讨论即将全体学生分为多个小组,各组针对特定经济法问题进行内部研讨,并最终形成小组讨论成果,在课堂上进行展示。这种方法对于人数较多的课堂来说,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实践教学方式。通过学生主动参与、主动查找资料、主动发言,激发其学习的积极性、加深对学习内容的认识和理解。
2.个人演讲
个人演讲是所有授课方式中学生参与度最高的一种,着重考察其独立完成经济法理论研究与相关实践的能力。个人演讲主题不限于可诉性的经济法问题,因此其选题范围较宽。通过台上个人演讲、台下教师、学生提问等环节,不但演讲者能够深化对经济法问题的认识和理解,台下学生基于对多数演讲者所涉问题的讨论,也可以较为全面的认识相关经济法问题。这种方式可以使得多数学生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以及语言表达等能力得到有效提升。
3.模拟法庭
模拟法庭式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一种较为成熟的方式,目前国内多数高校已建立模拟法庭,供法学专业模拟法庭辩论。模拟法庭可以让学生在接近真实的状态下,熟悉经济法案件审判的实际过程,掌握与经济法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,切实锻炼学生处理实际经济法案例的能力。也须看到,经济法的可诉性不强的特点,决定了模拟法庭对于学生全面理解、掌握经济法相关理论与实践有其局限性,需要通过其他教学方式予以弥补。